质检总局:我国将全面提升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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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来源:经济日报作者:苏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 苏兰)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今天发布了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通报我国2018年缺陷产品召回监管的重点工作和全面提升行政监管能力的具体措施。

  据悉,2018年,质检总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重要决策部署,把切实维护消费品安全和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提升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入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从以三个方面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消费品召回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逐步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规范消费品召回的程序,增强消费品召回执法的有效性。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机动车排放缺陷召回制度出台实施,将召回从安全召回、整车召回扩展至环保召回、零部件召回。

  二是继续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总局及地方质检部门召回行政监管力量和技术能力建设,积极促进和推动地方质检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与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提升我国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形成“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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