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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9日 14:53)

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机械工业优秀
企业家和明星企业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中心城市机械、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机械工业各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者的创业、创新精神,造就一支宏大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优秀经营管理者队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于2002年开展了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工作,20034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新世纪首届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江泽民主席还专门为此项活动题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从现在开始进行第二届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的推荐、评选工作,并在2005年适当时间进行表彰。

为准确、客观地反映为机械工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事迹,活动中坚持不评比、不收费的原则。优秀企业家的产生方法,采取各地机械、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国资委直管企业、机械工业各行业协会推荐,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进行汇总,并组织机械工业行业协会和行业内专家初审,机械工业联合会和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投票方式推选,最后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在推荐过程中,推荐单位要征得企业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条件

1、具有创业经历。在一个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曾领导或参与企业的建立、改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

2、具有突出业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重要经济指标有显著提高。

3、具有创新精神。在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科技进步方面具有重要创新成果和成功实践。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5、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

6、机械工业管理基础工作示范化达标企业、管理进步示范企业和现代化管理企业的企业家可优先推荐。

二、机械明星企业家将从两届的优秀企业家中择优遴选。

三、推荐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计划单列集团、机械工业各行业协会,按候选人的条件,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1-2名。曾经申报但因名额所限或当时任职年限不够等原因未获表彰的企业家,本届可继续作为候选人推荐;2003年已表彰的优秀企业家,不作为本届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已通过优秀企业家的企业如有具备条件的,仍可继续推荐。

2、提交如实填写的《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一)和《候选人所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绩》(附件二)。

3、提交1000字以内的候选人经营业绩材料和600字以内的工作简历一式五份。

4、候选人须提供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近照2张、8寸彩色工作照两张、反映企业全景、精美主景、主要生产线和主导产品的8寸彩色照片三张。

5、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04830日,过期无效。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广外大街甲397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朱津平、桑小岩、赵珀

联系电话:(01063369747  63262816

传真:(01063369745  63262676

网址:www.chinajx.com.cn

E-mailzhjqx@china.com


附件1: 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候选人所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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