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联人[2005]168号

关于举办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市机械行业管理部门(行办、协会)、汽车行业各企业(集团)公司、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会:
  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项目)及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快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发全行业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热情,拓宽人才快速成长的通道,进一步使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在2005年举办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本次大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协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承办。
  为更好地完成整个赛事,提高竞赛的质量和品牌效应,充分展示汽车装配工的技能风采和体现汽车制造企业的实力,经研究组建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指导委员会(见附件一),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成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见附件二),具体组织和执行此次大赛的相关活动;执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见附件三)、竞赛技术委员会(待定),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组成四个初赛指导委员会,分别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一汽分中心、东风分中心、上海分中心、北汽分中心承担,根据平时各自鉴定责任区域的分工(见附件四),负责区域内各初赛组委会竞赛方案、竞赛(鉴定)试题的审定,裁判(考评)人员的调剂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发放等事宜。
  本次大赛按照"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各负其责、全国表彰"的原则,按初赛、决赛(操作技能、综合能力测评)两个层次、三个阶段进行。并根据竞赛结果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初赛以各汽车工业总公司、汽车企业集团为比赛单位,组成初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初赛指导委员会(鉴定分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比赛。初赛组委会名单和初赛竞赛方案请于2005年5月31日报初赛指导委员会(鉴定分中心),同时报竞赛办公室。决赛由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二、参赛工种、车型、参赛人员与报名程序
  此次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工种确定为:汽车装配工(汽车整车装配)。
  参赛车型为轿车、微型客车、吉普(含SUV)汽车中标准型、手动档车型,具体要求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确定。
  参赛选手为轿车、微型客车、吉普 (含SUV)汽车生产企业被指定或申报车型中的汽车装配工(汽车整车装配)。
  初赛:由总公司、企业集团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参赛总公司、企业集团于2005年5月31日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报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五。
  决赛:由总公司、企业集团按每一种参赛车型,选拔初赛前5名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汽车装配工决赛第一阶段的操作技能考核;凡在操作技能考核中胜出的前2名选手,方可进入全国汽车装配工决赛第二阶段的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并以此最终决出全国大赛名次。
  三、标准和试题
  初赛的竞赛试题,由各初赛组委会依据本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以上"技能要求,相关知识"制定,须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执行。
  决赛的竞赛试题,依据本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相关知识"制定。操作技能考核试题,由各初赛组委会按考核大纲编制,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由竞赛技术委员会命题组终审平衡;综合能力测试比赛试题由竞赛技术委员会命题组编制。
  四、比赛形式
  初赛由各初赛组委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汽车装配工(汽车整车装配)的技术要求,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和生产实际,以提高参赛选手实际技能水平为原则,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程序和初赛程序自主确定;
  决赛采取操作技能考核比赛、综合能力测试比赛相结合的形式统一在北京的指定场所进行。
  五、时间安排
  ㈠2005年5月~8月为初赛阶段。包括各参赛单位制订初赛方案、组织专家编制竞赛试卷,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批、组织各种形式的竞赛、比武、鉴定,选拔最优秀的选手报名参加全国比赛等。同时竞赛技术委员会完成决赛技能考核大纲,并于8月10日前发至各参赛企业集团。
  ㈡2005年9月~10月为决赛实施阶段。包括竞赛办公室接受决赛选手报名并对申报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各初赛组委会按考核大纲编制决赛操作技能考核试题,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由竞赛技术委员会命题组终审平衡;各初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竞赛命题组完成决赛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的编制工作;进行决赛阶段操作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比赛,进行评判、选拔和表彰,全部赛事于10月20日前结束。
  六、大赛的仲裁
  各级比赛组委会都要成立仲裁组,负责本级比赛争议提案的仲裁。仲裁组的成员要选择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
  七、颁证与表彰
  (一)对获得决赛前30名的选手,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获得决赛前10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突出贡献技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获得决赛前3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四)对荣获决赛第1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技能大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次大赛设团体奖3名,按照获得大赛第一名选手得10分;第二~五名选手得6分;第六~十名选手得4分;第十一~三十名选手得2分的方式,累计分数前三名的企业集团,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八、比赛经费
  此次比赛经费本着"多方筹集、精细预算、收支平衡、严把支出"的原则进行筹集和管理。
  初赛经费由参赛企业自行解决;决赛经费主要来源于参赛选手报名费、企业赞助费、大赛冠名费以及大赛广告费等。
  九、实施要求
  ㈠本次比赛是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提高广大职工素质途径的一种新探索。各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大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对学技术、提高技能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个人重视自身技能学习,用人单位重视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氛围。
  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抓紧建立相应的比赛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比赛,按规则认真组织比赛,同时要随着比赛的进行,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宣传,动员大家积极参与比赛活动,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
  ㈢各级比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比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比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同时要杜绝利用比赛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㈣本次大赛无论从比赛形式、规模、操作方法都与以往开展的技能比赛有很大不同,为此各单位要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勇于探讨,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大赛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㈤本次大赛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承办单位"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本通知精神,以文件形式适时发布对有关工作的要求。
  十、联系方式
  大赛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广外大街甲397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何 铮、孙 颐、史仲光
  电话:010-63431367、010-63467162
  传真:010-63467162
  E-mail:zhongguang99@tom.com
  邮政编码:100055

  附件一: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名单
  附件三: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办公室名单
  附件四: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分中心责任区域划分
  附件五: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企业报名表



主题词: 全国 汽车装配工 技能大赛 通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5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一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
大赛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薛德林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张小虞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
副主任:于清笈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长
    孙伯淮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
    宋 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马方成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付于武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
主任委员:
    赵方宽 中国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
    徐 平 东风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沈建华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永贵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学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
    贾伟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向 辉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秘书长:
    李 玲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附件二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
大赛执行委员会名单

主 任:孙伯淮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
副主任:向 辉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秘书长:李 玲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执行委员:
    贾伟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李玲玲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王建和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机械工作部部长
    张树森 中国一汽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朱庆敏 上海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汪向东 东风汽车公司人事(干部)部部长
    郗建国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史仲光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委 员:
    张 亮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经营支援部经理
    高人亮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一汽分中心副主任
    林 武 东风汽车公司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科长
    姚 峥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上海分 中心副主任

附件三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
竞赛办公室名单

主 任:李 玲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兼)
副主任:李玲玲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史仲光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荣煌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一汽分 中心
    邱升亮 东风汽车公司人事(干部)部业务主任
    姚 峥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上海分中心副主任
    孙 超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北汽分中心副主任
    赵耀平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经营支援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何 铮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考务管理处副处长
    吴利华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考务管理处主管
    孙 颐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考务管理处主管

附件四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分中心
全国鉴定区域划分

  为了发挥各行业鉴定分中心的作用,将全国汽车行业划分为四个职业技能鉴定区域。区域划分原则:行业分中心除承担本企业集团所属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外,并对下列地区汽车制造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根据责任区域的分工,负责区域内各汽车制造企业鉴定方案、鉴定试题的审定及技术支持,考评人员的培训和调剂,以及具体鉴定工作的组织指导。
  一汽分中心负责东北和西北区域的8个省、自治区;
  东风分中心负责华中和西南区域内的8省市;
  上海分中心负责华东和华南区域10省、市、自治区;
  北汽分中心负责华北区域内的5个省、市、自治区。

附件五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
参赛企业报名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主管部门

 

部门领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电话

 

参赛车型

                            

         

单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参赛企业(公章):
二OO五  年五月  日

此表要求各参赛单位于2005年5月31日前报到大赛竞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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