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赛目的
为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项目)及全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今年,将首次举办全国机械工业特有工种技能大赛。通过大赛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并构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从而达到展示汽车制造技术工人装配调整技能水平和汽车制造企业产品风采,激发机械全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业务的热情。
二、大赛类型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批准,本届比赛活动属于国家级二类竞赛。
三、大赛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主办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㈡协办方: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㈢承办方: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㈣大赛机构名称及成员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由大赛指导委员会、大赛执行委员会组成。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竞赛,大赛执行委员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包括命题组、评判组和仲裁组)、初赛指导委员会(各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竞赛技术委员会由四个汽车行业分中心推荐专家组成后上报)。
㈤机构主要职责
大赛指导委员会 提出大赛比赛原则,并审定竞赛方案,发布决赛结果,宏观指导和监控大赛的全过程。
大赛执行委员会 根据大赛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比赛原则和审定的竞赛方案,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和竞赛技术委员会、初赛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竞赛办公室 在大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策划和制订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组织和监督计划的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选聘专家,并对命题、评判组专家进行培训,达到国家级裁判资格;负责竞赛总结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竞赛技术委员会 在大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工作。组织制定竞赛规则、比赛评判方案的设计及考核大纲等技术文件。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确认、呈报工作。竞赛命题组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分标准、确定竞赛使用的车型,审核平衡决赛理论和技能操作试卷,编制决赛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竞赛评判组主要负责竞赛场地的确认、分配和具体执裁工作;竞赛仲裁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次大赛中出现的争议提案的仲裁。
初赛指导委员会 由汽车行业一汽分中心、东风分中心、上海分中心、北汽分中心组成。主要职责是除负责本系统参赛企业选手参加比赛外,负责区域内各初赛委员会竞赛方案、竞赛(鉴定)试题的审定,裁判(考评)人员的调剂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发放等事宜。
四、比赛的方式
本次比赛采取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以各企业集团、总公司为比赛单位,组成初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初赛指导委员会(鉴定分中心)的指导下主办比赛。比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决赛:采取操作技能考核比赛、综合能力测试比赛相结合的形式统一在北京的指定场地进行。决赛的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比赛,在大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
五、比赛标准、竞赛试题编制原则
初赛试题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以上"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组卷。试卷由初赛组委会专家组编制,并报指定的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批后方可用于比赛。
决赛试题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制定。决赛使用的操作技能试题由初赛组委会按考核大纲编制,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由竞赛技术委员会命题组终审平衡;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由大赛命题组编制。
六、竞赛车型的确定
本届竞赛所选用的车型,确定为轿车、微型客车、吉普(含SUV)汽车三大类别的车作为竞赛车。参赛车要求为本品牌的标准型、手动档。具体技术指标要求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确定。(拟参赛车型详见附件)
七、参赛选手及报名程序
此次全国汽车装配工的竞赛,参赛选手为轿车、微型客车、吉普 (含SUV)汽车生产企业被指定或申报车型中的汽车(整车)装调工。
初赛:由总公司、企业集团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参赛总公司、企业集团于2005年5月25日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
决赛:在初赛基础上,由总公司、企业集团按每一种参赛车型选拔初赛前五名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汽车装配工决赛第一阶段的操作技能考核。凡在操作技能考核中胜出的各车型的前2名选手,方可进入全国汽车装配工决赛第二阶段的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并以此最终决出全国大赛的名次。
八、大赛日程安排及决赛地点
㈠2005年5月前,为竞赛前期策划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制定竞赛方案;组织汽车行业分中心会审相关文件和大赛实施方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备案;成立竞赛技术委员会和初赛指导委员会;下发大赛通知启动比赛。
㈡2005年5月~8月为初赛阶段。5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制订初赛方案、5月20日前组织专家组编制竞赛试卷,5月20日~25日报初赛指导委员会(行业鉴定中心)认定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具体竞赛。初赛必须于8月31日前结束。
㈢2005年8月进入决赛准备阶段。8月15日竞赛技术委员会完成决赛考核大纲发至各参赛企业集团;9月1日各参赛单位按考核大纲开始编制决赛操作技能试题,并组织选手进行赛前培训;10月10日前参赛单位将试题报初赛指导委员会审核,并交与技术委员会平衡。各参赛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日期截止到9月25日。
㈣2005年10月中旬进入决赛实施阶段。10月15日~19日竞赛命题组完成决赛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的编制工作;10月19日决赛阶段操作技能比赛开始,比赛地点:北京。本届大赛的全部赛事于10月22日前结束。
九、颁证与表彰
(一)对获得决赛前30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获得决赛前十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突出贡献技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四)对于荣获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技能大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次大赛设团体奖三名,按照获得大赛第一名选手得10分;第二~五名选手得6分;第六~十名选手得4分;第十一~三十名选手得2分的方式,累计前三名的企业集团,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十、竞赛经费
㈠初赛经费:由各参赛企业自行解决。
㈡决赛经费:由以下渠道筹集:
1、收取一定的报名费用于大赛。进入决赛企业的参赛选手人数按一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
2、与有关企业合作方式
⑴生产厂家冠名支持的方式;
⑵企业进行广告赞助支持大赛的方式。
十一、大赛宣传预案
全国首届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是汽车行业乃至机械工业的一件大事,为了保证大赛平稳、有序地进行,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大赛的积极性,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㈠为充分展示汽车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风采和汽车制造企业的实力,实现国家级行业大赛的目的,大赛组委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邀请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各大新闻媒体(中国汽车报、企业报、工业报、中国汽车界、经济日报、搜狐、网易、机电工商网等)针对本届大赛的决赛进行宣传报道。《中国汽车界》杂志将举办竞赛专刊,对整个大赛过程和名次选手进行宣传;各企业还要以
"现代企业需要技能型人才"为主题。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和关注、参与大赛的舆论氛围。
㈡在竞赛中,各竞赛现场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彩旗、张贴标语,烘托比赛气氛。
㈢各赛区要借势对企业的能工巧匠进行宣传,对大赛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总结和提炼,为大赛组委会举办大赛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
十二、初赛组委会资格的认定
1、初赛实行资格备案制度。
凡属汽车制造行业的总公司、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自动取得初赛的组办资格,但需编制汽车装配工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编制要点及要求见附件)向大赛组委会备案。
2、初赛组委会的职责
⑴负责制定竞赛实施方案,方案包括:组织办法(组织程序、竞赛时间、竞赛场地)、名次数额、比赛试题(组卷办法、评分标准、保密办法等)、评委会成员情况、竞赛宣传办法、奖励办法等。并负责将竞赛方案、比赛试题报指定初赛组委会审定备案。
⑵接受参赛报名。
⑶根据备案审定的竞赛方案和试卷组织比赛。
⑷负责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参加决赛。
二OO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