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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各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和有关单位:
为使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行业分中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保证考核发证质量,促进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借鉴兄弟行业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经验,我们制定了"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规程"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管理规程",现随文下发试行。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条 为使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机械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接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统一领导和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的综合管理,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的业务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机械指导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主线,以在机械行业中广泛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为手段,依靠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实力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集中的优势,为增强机械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提供智力技能保障。
第五条 "机械指导中心"的工作目标是:打造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构筑机械工业职业技能考核体系,完善机械工业企业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目标。力争三年内完成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的建设,行业特有工种人员鉴定比例超过30%。
第六条 "机械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 负责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分中心)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 组织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编制鉴定教程及培训教材,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组建相应试题库。
(四) 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技能部分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
(五) 指导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 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
(七) 负责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八) 加强与有关地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与协调,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 建立机械行业技能人才信息网络和工作信息网络,为企业间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以及社会就业和人才交流提供服务。
(十) 组织开展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国内外职业技术交流。
(十一)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十二) 其他应由"机械指导中心"承办的工作。
第七条 "机械指导中心"对各行业分中心的管理
(一) 根据机械行业内部各专业行业的分布情况,提出在各专业行业建立分中心(鉴定站)的规划,并逐步组织实施。
(二) 接受各行业重点骨干企(事)业或地方机械行业协会提出的设立行业分中心的申请,对提出建立分中心的单位资格进行验收审查和批复。
(三) 赋予分中心对管辖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权限,指导行业分中心开展行业内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
(四) 对行业分中心上报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职业标准、鉴定教程、试题试卷、收费标准及鉴定合格人员等进行审核和批复。
(五) 协助各行业分中心组织行业内职业标准、鉴定教程、鉴定试题编制、鉴定站申报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为行业分中心提供政策、管理、技术及工作上的支持。
第八条 "机械指导中心"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
(一) 指导建站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基础,充实开展鉴定工作的硬件设施,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
(二) 接受各承建单位的建站申请,组织或委托行业分中心组织对建站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承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申报。
(三) 对未设行业分中心的鉴定站上报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职业标准、鉴定教程、试题试卷、收费标准及鉴定合格人员等进行审核和批复。
(四) 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提供政策、管理、技术及工作上的支持。
第九条 "机械指导中心"的管理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为己任,目前对行业分中心和鉴定站政策、管理和技术支持暂不收取管理费,但对各分中心、鉴定站核发的许可证、铜匾、印章及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试题库机械分库试题的提取、建站检查验收差旅费等费用,由于中心付出了一定的工本劳务费,将以符合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办法的标准计收成本费用。"机械指导中心"主要收费项目如下:
(一)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购置、制作和邮寄费等;
(二) 鉴定站许可证、铜匾和印章,包括购置、制作和邮寄费等;
(三) 国家题库机械分库试题,包括采集、审编、软件开发、建库、组卷和印制费等;
(四)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购置成本;
(五) 其他应收费项目按国家和地方各省市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条 为使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行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发展,根据《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规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行业分中心所辖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分中心(以下简称"行业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接受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行业分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主线,以在行业内广泛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为手段,依靠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实力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集中的优势,建立完善行业内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网络,规范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扩大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影响和范围,为高技能人才拓宽职业生涯路径。
第五条 "行业分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和完善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形成区域分布合理、职业工种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网络,分中心自身管理健全、经济运行良好,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数逐年增加,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完善行业企业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目标。
第六条 "行业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 组织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接受中心委托进行鉴定站的验收检查工作,并负责组织行业内鉴定站的日常管理和年审工作。
(三) 在中心领导下组织企业制定行业内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编制鉴定教程和培训教材。
(四) 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应工种试题,在国家题库机械分试题库启用之前,负责审核行业内鉴定站上报的鉴定试题试卷。
(五) 对行业内鉴定站的鉴定计划、参加鉴定考核人员资格和考前培训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可选择地点,安排鉴定前的辅导和鉴定考核,确保鉴定站的考核鉴定质量。
(六) 组织行业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考评人员培训和考核,负责进行培训前的资格审查。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地域分布,统一派遣或指定鉴定考评人员。负责对考评员鉴定工作质量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七) 负责行业内技师的鉴定考核工作,包括制定计划、资格审查,向指导中心申报在行业或站统一组织鉴定工作。
(八) 负责行业内高级技师的鉴定考核申报工作,受指导中心委托进行全过程高级技师的鉴定考核工作。
(九) 开展行业内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鉴定工作的经验总结推广活动。
(十) 统一汇总、审核和上报行业内各鉴定站鉴定合格人员名单,向中心统一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 接受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的其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与行业(地方)分中心的联系与协调。
第七条 "行业分中心"对行业内特有工种鉴定站的管理
(一) 根据行业内部各企业的分布情况,提出建立行业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的建议,并积极推动实施。
(二) 根据行业内企事业单位提出的设立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的申请,受中心委托承建鉴定站的单位资格进行初步验收和审查。
(三) 指导行业内鉴定站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对行业内鉴定站的日常管理和年审工作,不断提高行业鉴定质量。
(四) 对行业管辖内鉴定站上报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职业标准、鉴定教程、试题试卷、收费标准及鉴定合格人员等进行审核、汇总和上报。
(五) 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应工种试题,在国家题库机械分试题库启用之前,负责行业内鉴定站上报鉴定试卷的审核和批准。
(六) 对行业内鉴定站的鉴定计划、参加鉴定考核人员资格和考前培训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可安排进行考前辅导和抽查考核,确保鉴定站的考核鉴定质量。
(七) 组织鉴定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考评人员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参加考评员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地域分布,统一派遣鉴定考评人员。
(八) 统一汇总、审核和上报行业内鉴定站鉴定合格人员名单,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后向鉴定站发放。
第八条 "行业分中心"的管理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为己任,对行业内鉴定站的日常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不得收取各种名义的管理费、服务费。但对鉴定站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前的辅导和培训、国家试题库机械分库试题的提取、;派遣鉴定考评员统一费用、建站检查验收差旅费等费用,由于行业分中心付出了一定的工本劳务费,将以符合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办法的标准计收成本费用。"行业分中心"主要收费项目如下:
(一)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指导中心统一标准收取;
(二) 鉴定考核前的辅导和培训费:按当地标准;
(三) 国家题库机械分库试题:按中心标准;
(四) 派遣考评员统一费用:包括差旅和劳务费;
(五) 刻制鉴定考评员印章费用:制作和邮寄费;
(六) 其他应收费项目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第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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