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提出,要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不動搖。如何“改革”再次成為熱點話題。在2013年綱易經濟學家年會上,包括世界銀行前行長、美國前副國務卿佐利克,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厲以寧,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創始人茅于軾在內的眾多經濟學家達成共識,中國的改革迫切需要打破國有企業特權,釋放民營經濟正能量。
民營經濟蘊藏活力
從最初風靡全國的“個體戶”,到后來的珠三角、長三角現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年均增速超過20%。至今,民營經濟已牢牢占據中國經濟的多半壁江山。
厲以寧表示,中國民間蘊藏著極大的積極性,這是中國發展動力所在。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在全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實際增長23.3%,高于全國2.9個百分點。從出口看,今年上半年,民營企業出口同比增長19.6%,遠高于全國9.2%的增速,出口總額已達全國的35.6%。
過去流行三句老話:叫做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厲以寧說,現在這三句話仍然有效,但補充的三句話更重要:第一句話,無民不穩,沒有民營,中國經濟不穩定,沒法兒解決。第二,無民不富,我們的富不是單純的國富,要民富,民富怎麼來?要靠民營經濟發展。第三,無民不活,光靠國企經濟活不起來,要有大量的民營經濟支撐。舉個例子,城市的物流業大多是民營經濟辦的。
“在當前經濟模式下,政府主要的責任是發現並調動這種積極性,使它逐步規范化。”厲以寧強調。佐利克也指出,如果中國不改變發展戰略,可能會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受到周邊勞動力成本更低的經濟體以及發達經濟體的雙重擠壓。他建議,中國應完成向市場經濟的過渡。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中國需要重新定義政府的角色。
值得高興的是,近幾年國務院陸續出台了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包括“中小企業29條”、“民間投資36條”、“小微企業29條”等。尤其是今年,國務院有關部委出台的42項關于“民間投資36條”的實施細則,使準入范圍進一步細化,保障措施更加明確,為民營經濟拓展發展空間、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注入了新的動力。
激發活力需廢除特權
有了良好的政策環境,還需要有良好的競爭環境供民營經濟進一步發展壯大。這就牽扯到了國企改革的問題。由于長期以來的國企“老大哥”地位一時難以動搖,國企和民企、大型企業和中小企業之間發展不平衡有加劇之勢。近年來,“放開市場、打破壟斷”的呼聲有愈演愈烈之勢。
“現實社會中,國企享受的資源多一些,受到的關照好一些,壓力比民營企業小一些。怎樣讓小微型企業得到一視同仁的待遇,包括信貸,包括資源的分配,包括他們的勞動得到相應的價值,更重要是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同,今后的改革,政府應更加公平地對待不同所有制的企業,不同類型的企業。”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說。
茅于軾表示,國有資產和民營資產的不平等待遇導致民間經濟活力被壓抑。國企可以較低的價格得到貸款、資源,民營企業就得不到。想要釋放民間力量,第一個要求就是保護所有國有和民營企業都是公平競爭,法律上要一視同仁,而且要有一個淘汰機制。
佐利克也表示,如果國有企業長期占據寡頭地位,過度壟斷市場,就會造成市場的扭曲,並帶來風險和泡沫。中國需要打破國有企業壟斷,同時降低對私有企業的準入門檻,以及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財政部近日發布數據顯示,1~11月,國有企業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9437.3億元,同比下降7%,11月比10月環比增長5.7%。今年以來國有企業實現利潤一直處于同比下降的態勢。有專家稱,在經濟下滑的過程中,國有企業利潤下降是所有企業類型中最嚴重的。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副教授徐建國曾表示,與私有制企業比起來國企的效率低下,在全世界都一樣。如果國企比重降低,私企比重增加,整個社會的生產效率就會提高,社會財富就會增加。
“我們需要毫無例外地遵守法律,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讓民營企業發揮其積極性。”茅于軾說。
國企投資需劃定邊界
“要盡快廢除國有企業享有的大量特權,限定其投資邊界,同時還要盡快解決國企的股權問題。”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張維迎表示。
近幾年,國有資本進入一般競爭性行業的勢頭越來越猛。2009年,中電集團下屬企業拿下價值19.6億元的北京“奧運村鄉”地塊。中化集團下屬企業以40.6億元的天價奪走“廣渠路15號”地塊,成為北京招拍挂制度以來的“地王”。2010年,132家中央企業中有80家進入房地產行業,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市場份額上升到20%。與此同時,民企被國企收購、重組的案例頻頻上演,例如中糧收購蒙牛乳業。
張維迎指出,目前國有企業“無處不投資”,特別是壟斷性行業。這些國企投資時依靠大量的資金或特權優勢,其他民營企業無法與之競爭。如果不能真正廢除這些特權,中國永遠不能有平等的競爭環境,民營企業家不可能真正有信心。
張維迎同時建議,將國企中的國家持有從現有的70%~80%盡快降到50%,甚至更低,國家可以通過拍賣國有控股企業的股權向國內外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拍賣,盡快解決國有企業產權過分集中、使得公司治理沒有辦法規范的問題。
張維迎指出,“只有國有企業在GDP中的比重降到10%以下,未來國民經濟倍增計劃才有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