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用車安全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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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9來源:作者:雷達抓取

法律法規、國家標準、駕駛員安全教育等等方面,存在太多漏洞需要彌補。

近日,有關汽車使用環節發生了兩件較為關注的事件。一件為廣州交警開始整治遠光燈濫用,對在城市中使用遠光燈進行懲罰;另外一件是一起小事故,溫州一市民在開車過程中,小孩從副駕駛位置掉下,所幸小孩並沒有被后車撞傷。

乍一看,兩件事是沒有任何聯系,細想一下,兩件事均涉及了如何規范使用汽車。在廣州交警開罰之前,有部分車主並不知道遠光燈應該如何正確使用。有報道稱,在開罰當天,有駕駛者並不知道自己開了遠光燈,甚至不知道遠光燈如何關閉。同樣,有多少車主知道如何讓兒童安全乘坐車輛呢?我們經常看到,家長開著車,孩子坐在副駕駛位上,或者大人抱著小孩坐在副駕駛位,隨便亂動,沒有任何的安全保護措施。據清華大學相關統計,我國每年有超過1.8萬名零歲至14歲兒童死于交通事故,很多都與未正確使用或者根本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有關。這兩件事件也說明,國內駕駛者的安全意識亟需提高,如何正確使用汽車的相關知識需要提升。

目前,國內汽車保有量日益增長,根據相關統計,去年我國百戶居民汽車擁有量將達30輛,而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早已經邁入了汽車社會。可是,如何應對汽車社會,在軟件方面,我們還遠遠達不到要求。法律法規、國家標準、駕駛員安全教育等等方面,存在太多漏洞需要彌補。

其實,如今有很多汽車企業正在積極開展駕駛安全知識普及活動。比如,寶馬連續多年啟動了兒童安全訓練營,讓幼兒與小學生從小接受安全教育,也提升家長的用車安全意識。東風日產多年啟動關于駕駛安全培訓,讓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何做到更加安全等等。

然而,從影響力來看,僅僅依靠企業的行動力顯然不夠,這需要有關部門的強力介入。比如,這一次廣州交警規范遠光燈的使用,效果十分明顯。讓很多車主在一夜之間知道了遠光燈的唯一使用條件,只有在道路無其它照明設備,且對向無來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光燈。如果某天交警部門開始對兒童乘車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或許能讓很多家長在短時間內了解相關知識。在這里,並非是說交警查處效果有多好,而是提醒車主,要加大對用車安全知識的了解,這是對個人或是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都是密切相關的。

除了加大教育力度,我國相關標準也應加快實施。比如兒童安全ISOFIX標準,現在很多車型為了節省成本,直接將其刪減掉。而在美國,早在1999年,便開始要求車輛中設定安全規定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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