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財經
國企混改頂層設計正式出爐 八大亮點為改革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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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來源:証券日報作者:喬鴛東

  專家認為,《意見》有利于提升國企效率,有利于穩增長及穩定股市

  本報見習記者 喬鴛東

  昨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八個大方面對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出了部署。

  “這是重大的消息,有利于提升國企效率,有利于穩增長及穩定股市。”英大証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

  《意見》分為總體要求、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建立依法合規的操作規則、營造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環境、組織實施等八個部分。

  《意見》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在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堅決防止因監管不到位、改革不徹底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意見》明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基本原則包括四方面:第一,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第二,完善制度,保護產權;第三,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第四,宜改則改,穩妥推進。

  《意見》指出,一是穩妥推進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有效探索主業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引導公益類國有企業規范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從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角度看,《意見》明確了三個層面:一是引導在子公司層面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探索在集團公司層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鼓勵地方從實際出發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針對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見》提出,第一,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支持集體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有序吸收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第五,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第六,探索完善優先股和國家特殊管理股方式;第七,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

  在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方面,《意見》指出,一是進一步確立和落實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二是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三是推行混合所有制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

  按照《意見》規定,一是嚴格規范操作流程和審批程序,二是健全國有資產定價機制,三是切實加強監管。

  《意見》強調,營造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環境,包括加強產權保護、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支持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以及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制度等。

  最后,根據《意見》部署,一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二是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三是開展不同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范,四是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此外,《意見》明確,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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