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机械行业第二届锅炉(承压)设备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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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6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企业:
  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振兴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行业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通过2009年举办的“全国机械行业首届锅炉(承压)设备焊工职业技能竞赛”,在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行业中营造了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交流并推广先进的操作技能,构筑了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站锅炉分会,决定于 2013年继续举办“全国机械行业第二届锅炉(承压)设备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电站锅炉分会联合主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电站设备-锅炉行业分中心、中国焊接协会协办。
  由主办方、承办方、协办单位和参赛企业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竞赛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本次竞赛活动;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本届竞赛相关技术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竞赛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另发);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方式
  本届竞赛采用预选赛、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选赛以各企业集团(总公司)为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竞赛办公室的指导下,主办具体的竞赛活动。
  总决赛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统一在指定场地进行。
  本届竞赛预赛、决赛均采取操作技能比赛和理论知识考试(暂定为闭卷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竞赛原则、标准及考核项目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届竞赛预、决赛均依据《锅炉(承压)设备焊工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组织考核。
  预赛以本职业高级工等级内容为主进行考核。
  决赛本着赛场、评分标准、考核时间三统一的原则,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以本职业技师等级内容为主实施考核。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选手总成绩的25%、75%。其中操作技能考核分为焊条电弧焊、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三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至少参加两个竞赛项目,必选项目为焊条电弧焊。
  决赛理论试题根据竞赛考核大纲和国家职业标准,由行业专家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内容不少于1000道(试题库的试题占决赛理论试卷的80%,其余20%的试题由命题组专家命制)。决赛试题库及操作技能竞赛考核内容在决赛前30天于网上公布。
  四、参赛选手和报名
  凡国内锅炉(承压)设备制造企业及从事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产品焊接作业的从业人员,均可申请参赛。
  决赛由各参赛企业(集团)预选赛组委会向竞赛办公室组织报名,每个单位应由2至5人组队报名。
  五、竞赛日程安排和决赛地点
  2012年 5 月~ 12月,竞赛前期准备阶段:制定竞赛方案;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立项;召开竞赛组织工作会议;成立竞赛各级组织机构;下发竞赛活动通知启动比赛。
  2013年 1 月~ 3月,预选赛阶段:各参赛企业(集团)成立预选赛组委会;完成参赛选手报名工作;预选赛试题的命题工作;组织实施预选赛;组织技术委员会会议,开展决赛试题的命题工作建立试题库,组委会网上公布实操项目和理论试题库。
  2013年4月15日前,决赛准备阶段: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完成经费筹集工作。
  2013年 4月下旬或5月中旬,决赛阶段:决赛理论命题工作;举办开幕式;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教育;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验证及分配;赛场监考、评判打分,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大会暨闭幕式。
  决赛地点:四川-自贡市 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六、竞赛仲裁
  竞赛组委会成立仲裁组,负责本届竞赛争议提案的仲裁。仲裁组的成员选择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行业内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
  七、颁证与奖励
  1、对在预赛中操作技能和理论考试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高级工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本届竞赛决赛设竞赛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等。
  3、对获得决赛竞赛优胜一等奖且操作技能和理论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竞赛荣誉证书及金牌。同时授予机械工业“技术能手”的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4、对获得决赛竞赛优胜二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银牌,对获得决赛竞赛优胜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铜牌等。
  5、对进入决赛未获得竞赛优胜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竞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及竞赛纪念奖牌。
  6、对获得决赛操作技能各竞赛项目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本届竞赛相应组别“优秀焊工”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7、对获得决赛操作技能总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机械工业“操作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8、对本届竞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9、本届竞赛按照参赛单位选手的名次积分取团体优胜奖三名,团体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本届竞赛大力支持单位,授予竞赛突出贡献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八、其他事宜
  本次竞赛经费采取预赛经费由参赛企业自行解决;决赛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支持费、参赛选手报名费等方式解决。
  请各参赛企业(集团)根据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加强协调、勤俭办赛,努力提高竞赛活动的实效性。
  本次竞赛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本通知精神,以文件形式适时发布。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甲397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佳迅、何 铮、孙 颐、史仲光
  电话:010-83069038、010-83069039
  传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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