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第七期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的通知

字号:

2013-08-06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机械行业各分中心、鉴定站(点)及相关企业:

  为规范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行业考评人员队伍,保证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兹定于2013年8月30日~9月1日在南京市举办2013年第七期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本次培训认证班主要针对拟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和持证到期再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将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本次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管理人员培训范围: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体制;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和标准;

  3、机械工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现状和发展规划;

  4、鉴定、考评、管理实践和技术。

  二、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1、从事和拟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人力资源部和教育培训部门主管领导、分中心领导及鉴定站(点)领导、考务、统计等各类管理人员。

  2、从事和拟从事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具有一定的考评经验;

  (2)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3)考评人员需经过必要的培训,掌握一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5)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有关取证事宜

  1、凡报名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填写《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人员资格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的学员每人携带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管理人员免照片)。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3年8月30日

  培训时间:2013年8月31日~9月1日

  (2)培训地点:南京古都饭店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78号

  联 系 人:赵敏

  电 话: 13951686732

  行车路线:

  (1)禄口机场:乘机场巴士2号线到中华门长途客运站下车,步行至中华门站,乘坐地铁一号线(迈皋桥方向),在“新模范马路”站下,从2号口出站到马路对面往北步行50米即到。打车费用150元左右,时间大约1小时。

  (2)南京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奥体中心方向),在“新模范马路”站下,从2号口出站到马路对面往北步行50米即到。

  (3)南京南站:乘坐地铁一号线(迈皋桥方向),在“新模范马路”站下,从2号口出站到马路对面往北步行50米即到。

  五、培训费用:参加考评员或管理人员培训的学员,每位交纳培训费、资料费和考核、考务费用1500元;高级考评员培训费1800元。如同时参加考评和管理两项培训,另加3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宜

  1、请参加培训的单位于2013年8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审批表(见附件)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联 系 人:刘连第、闫 欣、孙 颐

  3、联系电话:010-83069051、83069043、83069037

  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5、邮政编码:100055

  6、传 真:010-83069036

  7、E-Mail:jxjdzx@126.com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13.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