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
全国第三届载货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有关汽车企业(集团)公司、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省市机冶建材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机械工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通过2006年成功举办全国首届载货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2009年成功举办全国第二届载货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在全国汽车行业中营造了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促进了先进操作技能的交流和推广,构筑了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第三届载货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类型
本届竞赛活动属于国家级二类竞赛。
二、竞赛组织
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协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规定,由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委会,包括竞赛指导委员会和竞赛执行委员会(名单另行发布)。竞赛执行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指导委员会审定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竞赛原则和竞赛方案,指导和监控竞赛的全过程;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竞赛执行委员会在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制定并落实竞赛方案,竞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工作。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由各参赛企业组成预赛组委会。主要职责:在竞赛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预赛阶段的具体赛事。包括制定预赛方案(竞赛与技能鉴定结合)、编制竞赛试题试卷、组织赛前培训、预赛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以及预决赛报名等工作。
三、竞赛原则与标准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赛依据《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以相应等级规定的“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进行命题与考核。
决赛命题由组委会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命题组统一命题。以操作技能、技术答辩和理论考试的形式分别进行。
四、参赛范围
本次竞赛为载货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为全国载货汽车制造企业中汽车总装生产线和汽车调试技术岗位的人员。
本届竞赛参赛车型确定为:微型车(m≤1.8T,L≤
五、竞赛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总公司)为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竞赛选拔等活动;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中级工或高级工水平的竞赛。预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预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决赛:本届竞赛决赛采用三个竞赛科目:即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术答辩,分别占总成绩50%、30%、20%。其中操作技能考核,选手只参加外企业竞赛设备的考核;因受场地限制,不能在现场操作方式下展开的技能考点将采取技术答辩的方式考核;理论考试以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决赛的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
六、竞赛日程安排和决赛地点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4月底,制定竞赛方案;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立项;召开竞赛启动及技术准备工作会议、成立竞赛各级组织机构;下发竞赛启动通知。
2、预赛阶段:2014年5月~8月底,各参赛企业成立预赛组委会;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完成参赛选手报名工作;编制竞赛复习辅导资料;预选赛试题的命题工作;组织实施预赛。
在此期间竞赛办公室组织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活动。
3、决赛准备阶段:2014年9~10月底,根据参赛单位需要,组织参加决赛的选手强化培训;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开展决赛试题的命题工作;完成经费筹集工作。
4、决赛阶段:决赛时间拟定于2014年11月中旬,11月上旬完成决赛命题;完成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培训;对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11月中旬完成开幕式;决赛实操、理论、技术答辩竞赛;竞赛评判打分和监考,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大会暨闭幕式。
本届竞赛决赛地点:广西南宁。
七、竞赛奖励
1、对在预赛中通过汽车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在决赛中竞赛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汽车装调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决赛竞赛成绩前4-15名,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本届竞赛决赛设竞赛个人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奖金及荣誉证书等。
5、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6、对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优先推荐参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7、本届竞赛设竞赛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8、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但新的证书等级与原证书等级跨度不可超过两级。
八、实施要求
为了保证竞赛按预期目标顺利、有序地进行,调动和发挥更多企业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要随着竞赛的进行,及时发现、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竞赛组委会举办竞赛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
2、各级竞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竞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九、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佳迅 郭一娟 孙 颐 史仲光
电 话:010-83069038 010-83069039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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