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上,确实有些日子没有老虎跌落了,反腐就此告一段落了?但怎么了结呢?总得有个说法吧?说我们取得了伟大的成绩,打掉了老虎苍蝇若干?不行,当然不行,因为大家关心的是,我们周围还有多少老虎苍蝇在苟且?并且,大家更深地感觉是,身边的老虎苍蝇确实还有很多,当气候合适时,他们会大批地、成建制地复出,更加势大力沉地否定今日的反腐成绩。
正此时,5月24日,中共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不出所料的是,余远辉被调查的前一天还会见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领导,并出席了南宁市运动会的开幕式——这些调查依然是神秘的,是自上而下的。
算起来,自3月20日福建省副省长徐钢被调查后,余远辉是两个月来第一个被查的地方副部级高官。怪不得觉得有段时间了。
这种感觉一定是相当普遍了,于是官媒出来解释了。在余远辉被调查前,5月22日《人民日报》刊文称:不局限于一城一地,中央反腐正在布更大的局。
细看这篇文章:看似“低调”的中纪委其实一点都没闲着。5月20日,宁夏政法委书记王雁飞调任四川省委纪委书记。包括他在内,2015年过去的五个月里,已有6名省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而十八大后到2014年底仅有8人调整。截至目前,十八大后,13个省份涉及14人次的省级纪委书记调整中,6人属于中央“空降”,6人异地调入,仅有2人由当地在职官员出任。
文章说:省纪委书记密集换将,是中央反腐新布局中的关键一步。与中央热火朝天的反腐局面相比,地方在反腐上的积极性和推进力度明显不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情况有之;“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装腔作势的情况有之;甚至一些地方为完成任务,在问责上有“凑数”之嫌,以致于中纪委官网刊文质问,反腐“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文章说:经过两年多强力打虎的有效震慑之后,目前反腐已经到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清除群众身边腐败的关键阶段,要完成这个目标,单靠中纪委这一支主力军显然不现实,必须在反腐一线尽快锻造出更多的主力军。反腐迈向制度化,正在加速推进。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这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无疑将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而强化纪委部门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用。
此文的中心意思是:除了中纪委,地方纪委也在加速重新搭建和部署,有各路打虎生力军的加入,反腐必胜。
但许多人并不这么乐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甚至认为中国的贪官是查不干净的:当下中国查处腐败犯罪面临三难,即发现难,查证难,处罚难。据此推断:在已经实施的腐败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被发现;在已经检举揭发或偶然发现的腐败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能查证;在已经获得相关证据的腐败犯罪中大约有一半未能处罚。如果这三个推断比较靠谱,那么三个50%相乘的结果就是:受到处罚的贪官大概只占实在贪官的12.5%。换言之,腐败犯罪的黑数可能高达87.5%。由于腐败犯罪一般为持续犯,所以我们可以把10年假定为一个评估周期,那么过去10年中国查处的贪官大约有30多万。如果这只占实际贪官数量的12.5%,那么中国大概还有200万贪官。按照目前全国每年查处4-5万贪官的速度,查处这么多贪官至少还需要40年——且不说其间还会增生新的贪官!由此可见,中国彻底清除腐败存量或严惩所有贪官的说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何家弘的结论是:面对不可能全部清查的腐败犯罪,赦免就是无奈的选择。诚然,赦免贪官既不符合社会正义也不符合民众利益,但是若运用得当,却可以“化腐朽为力量”。就此而言,暗赦显然不如明赦,因为那些贪官被暗中白白赦免了,于国于民都没有实质性收益。虽然明赦贪官会让决策者承担骂名,但若能以赦免换制度,即使遭骂于当下,却可获赞于后世。预防明天的腐败是上策,阻止今天的腐败是中策,惩治昨天的腐败是下策。
何家弘此言甚重。一个真正对民族、对社会负责的政治家,有时候真得冒着生前被污名的委屈,而求得公众的长远利益。
实际上,赦免并不遥远,近期近地就有先例。1970年代香港警界贪腐普遍,港英当局决心整肃,引发香港警员反弹,甚至聚众冲击廉政公署。港督麦理浩没辙,颁布特赦令,宣布自1977年1月1日前的贪污罪行,普通情况下不予调查。麦理浩也有制度建设,他召开立法局会议修订《警务条例》,规定不接受命令和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的警员将被立时开除,迫使闹事的警员就范。这两招儿是麦理浩的大棒和胡萝卜。
何家弘也有大棒和胡萝卜,胡萝卜就是赦免。何家弘设想是:以附条件赦免贪官的政策来换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具体建议如下:第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宣布对过去的贪腐行为实行附条件的“缓查”——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全部家庭财产,而且在申报之后未犯新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其申报的财产就不被追查;第二,严格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允许公民在网上查阅;第三,设立“中华廉政扶贫基金”,鼓励各级官员在申报之前将多余财产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捐献给该基金,捐款不问来源。
何家弘的设计与《人民日报》的意思有区别:不仅仅纪委是主力军,还要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
确实,官员财产公开已有年头。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但后来未能进入立法程序。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人民群众始终没能参与进来,官员财产公开进程受阻。
今日余远辉案公布,打消了大家的一个顾虑,但又揭开了另一个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