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将承接在京国企总部转移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字号:

2019-01-25来源:北京商报

  支持在京国企总部向雄安转移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出炉,明确了9个方面35项重点任务。千年大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施工图。

  强化创新驱动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

  ■支持雄安新区吸引北京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疏解转移

  ■新设立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

  ■支持在雄安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系统推进有利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集聚创新要素资源的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努力构建市场机制高效、主体活力强劲的经济体系。

  深入推进疏解到雄安新区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区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率先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宜混则混的原则,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企业竞争力,雄安新区国有企业除涉及国民经济命脉或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外,原则上可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在京各类事业单位向雄安新区疏解,在疏解过程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推动高端高新产业发展。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激发雄安新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支持雄安新区吸引北京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疏解转移。创造有利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建立入区产业项目科学评估论证机制,制定雄安新区限制承接和布局的产业负面清单,对符合新区定位和发展方向的本地传统产业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有力有序淘汰落后产能。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现有在京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有序向雄安新区疏解,新设立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支持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支持雄安新区企业联合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产业创新中心,联合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建设服务于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的专业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鼓励科技创新领域国际组织落户雄安新区。支持雄安新区在前沿领域技术创新试验和应用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以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投资入股,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放宽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在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中的持股比例。设立雄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并在雄安新区及相关地区转化利用。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和科技政策决策咨询制度,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打造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破除信贷、创新、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注重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氛围,制定实施支持雄安新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

  构建现代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激励作用。支持在雄安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服务,构建快速反应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惩戒力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研发任务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双向开放、信息交互、资源共享。放宽国防科技领域市场准入。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

  ■在京医院和雄安新区医院实行双向转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制度

  ■支持京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雄安新区疏解,放宽文化市场准入

  ■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雄安新区率先落地,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有效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加强雄安新区与北京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合作,形成优质高效、保障多元、城乡一体、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创造高品质的生产生活环境。

  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支持雄安新区引进京津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布局要与城市发展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匹配,推动雄安新区教育质量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导和支持在京高校、有创新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等通过整体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雄安大学,统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科研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立雄安新区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新机制,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

  创新医疗卫生体系和制度。围绕建设“健康雄安”,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和供应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高度共享、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在京医院通过整体搬迁、办分院、联合办医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允许在京医院在雄安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在京医院和雄安新区医院实行双向转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制度,推进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实现医疗人才在北京与雄安新区之间无障碍流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咨询机构,支持境外医师来雄安新区行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放宽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条件,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创新。支持京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雄安新区疏解,放宽文化市场准入,培养具有雄安特色、中国元素的特色文化底蕴和氛围,培育新时代雄安精神。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健全面向雄安新区基层群众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实验,研究建立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培育各类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与前沿科技领域融合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将文物保护措施相关审批权限向雄安新区下放,促进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区域加强文物保护交流合作。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体系。支持雄安新区创新社会保障政策,推动雄安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京津相衔接。制定适合雄安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引导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结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情况研究制定配套税收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雄安新区率先落地,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就业制度,更好惠及各类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完善创业引导政策,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放,探索建立支持雄安新区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新机制。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区

  ■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到雄安新区工作

  ■赋予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雄安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为外籍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签证和居留便利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适应雄安新区开发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体系,优化就业创业、成长成才环境,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构建灵活高效的用人制度。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到雄安新区工作,构建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干部人才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激励方式方法,建立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常态化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赋予雄安新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和更大用人自主权。制定实施符合雄安新区发展需求的人才政策,对特殊人才实行特岗特薪。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可采用特设岗位等灵活方式聘用。

  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赋予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前沿科技领域人才和团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雄安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优化境外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实行更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雄安新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外籍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签证和居留便利,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车制度。

  深化土地和人口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制定有利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人口迁移政策,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加强雄安新区人口全口径信息化管理,实行新型实有人口登记制度

  ■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

  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创建产权明晰、配置有效、节约集约的土地管理和利用体制,创新以服务为导向的人口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设宜居城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雄安新区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文明成果。

  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研究建立雄安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差别化准入制度,在雄安新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开发模式,研究制定符合雄安新区特点的建设用地标准,建立“人地挂钩”、“增存挂钩”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深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制定有利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人口迁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建立科学的人口预测和统计体系,加强雄安新区人口全口径信息化管理,实行新型实有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人口信息整合共享,推动人口登记与统计工作精准化。建立服务型人口管理新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服务与雄安新区人口发展的协同匹配机制。根据雄安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行政、法律、市场等多手段结合的人口引导和调控机制。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小城镇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差异化特色发展,打造美丽乡村样板。根据雄安新区近远期发展特点,统筹设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以乡村空间规划为依据,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支持雄安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发展都市型现代高效农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农民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严禁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延伸阅读
13.7K